岳阳出台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新政策
日期:2015-05-28 09:49
全市住所公积金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:
根据2015年5月22日住建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,为推进房地产商场平稳健康发展,市住所公积金管委会抉择将我市住所公积金告贷、获取政策作如下调整:
一、施行可提可贷政策
岳阳市缴存职工购(建)自住所需运用住所公积金的,可先恳求获取职工夫妻两人的公积金,获取后仍不能足额支付购(建)房款的,可以再向岳阳市住所公积金处理基地恳求告贷(先获取,后告贷),但获取金额加上告贷金额的估计不得逾越购(建)房总价;一同,告贷额度最高不得逾越购房款的80%和岳阳市住所公积金处理委员会规矩的最高限额。别的
1/5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
返回 |  刷新 |  WAP首页 |  网页版  | 登录
12/23 17:42